科研 发表于: 2016-10-18 09:53 点击:689
2016年10月12日晚,第13期“法学名家高端新宝测速6”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经信教学楼成功举办。北京大学法新宝测速6常鹏翱教授围绕《<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主要规范及其案型这一主题进行新宝测速6。本期新宝测速6由新宝测速6李国强教授主持,新宝测速6孙良国教授、王国柱副教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广军庭长、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孙招银庭长、陈海彪庭长等法官也参加了此次新宝测速6。

常鹏翱教授主要围绕物权公示的法律效力进行展开,包括公示的推定效力、设权效力、对抗效力、宣誓效力及公信力几个方面。不仅立足理论层面,更是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切入,其中列举诸多案例分别阐释物权公示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相应问题。主要依据《<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物权法,并结合合同法、担保法相关法律规定将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生动、形象地阐明物权公示的法律效力。
在提问互动环节,老师、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提问,和常鹏翱教授形成良好的互动。同时在场的法官、检察官也就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这一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也对同学们有所启发。常鹏翱教授的新宝测速6使同学们对这一问题形成更加深刻的认识,也引起同学们更深的思考,更有利于进行再进一步的研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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